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委组织部
关于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
通 知
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工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或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或支部:
按照省市委组织部最新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面启动学习教育。全区各基层党组织要采取传达省市区会议精神、学习区委和上级党委(工委)实施方案、召开党员大会安排部署等形式,务必于4月29日前全面启动学习教育。请各党委(工委)于5月3日前将本党委(工委)学习教育启动进展情况,形成汇报材料(不超过2000字),经党委(工委)书记签字后报区委组织部,同时报电子版。
2、尽快上报学习教育方案。5月3日前,请区委直属各党委(工委)将本党委(工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正式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所属所有基层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电子版报区委组织部。各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还要专门制定领导班子学习教育方案,以党委(工委、党组)或支部名义,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区委组织部。各党委(工委)要对所属党支部的方案进行严格把关,要求在全面落实区委要求的基础上,立足自身实际,体现各自特色,做到务实管用、便于操作。
3、组织每名党员制定个人计划。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每名党员都要有个人规划,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在‘学’‘改’‘做’上都有具体安排”的要求,各党委(工委)要针对本领域本系统实际和党员的特点,区分区委方案中对全体党员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组织党员制定个人计划,重点明确三个内容:一是“学”的内容。除必学的党章党规以外,还要有中省市关于本行业本部门的规章制度。二是“改”的内容。对照区委方案中明确的五个需要解决的问题,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和整改措施。三是“做”的内容。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结合个人实际提出具体措施和承诺事项。5月6日前,请以党委(工委)为单位,将本党委(工委)及所属支部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计划电子版报区委组织部,其他党员个人计划由党委(工委)留存。
4、组织制定支部学习安排。各党委(工委)要指导帮助所属党支部制定学习具体安排,除必学内容外,还要根据不同类型的支部确定不同的重点,学深学透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陕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特别是来陕视察的重要讲话,学深学透五大发展理念等方面的内容。5月6日前,请以党委(工委)为单位,将所属党支部学习安排电子版报区委组织部。
5、注重选树先进典型。各党委(工委)要结合建党95周年表彰活动,挖掘、选树一批身边的先进典型,总结宣传好他们的先进事迹,通过身边人真实可信的事迹,感召和影响身边党员干部,起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良好效果,促使党员干部学有榜样、比有参照、赶有目标。重大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要及时向区委组织部推荐,由区委组织部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宣传和推广。
6、在突出特色上下功夫。各党委(工委)要注意调动好基层党组织的主动性、创造性,帮助引导基层党支部结合实际情况,在“学”和“做”上突出特色学、带着问题学,对照标准做、立足职责做,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每月10日前,各党委(工委)要将本党委(工委)系统开展学习教育情况,汇总后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将定期进行通报。
7、加强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各党委(工委)要通过媒体宣传、开辟简报、制作展板、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内容要求、做法成效和先进典型,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5月10日前,各党委(工委)要指导基层党组织采取制作展板、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在适当场地营造氛围,拍照后将照片电子版报区委组织部(每个支部1-2张,以支部名称命名,党委(工委)统一报送)。“七一”前后,各党委(工委)要在省市报刊媒体上至少刊登一篇新闻稿件。
各党委(工委)要严格落实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体责任,对以上工作任务作出专门安排,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抓好落实。区委组织部将对以上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采取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作为年底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电话:89625140 电子邮箱:bllxyz@163.com
报送地址:区机关10号楼区委组织部202室。
附件:全区学习教育近期工作任务清单
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委组织部
2016年4月26日
全区学习教育近期工作任务清单
一、党委(工委)统一报送的任务清单
1、5月3日前,报送本党委(工委)学习教育进展情况汇报,须党委(工委)书记签字后报纸质版和电子版。
2、5月3日前,报送各党委(工委)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纸质版(正式文件)和电子版,以及所属基层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电子版。
3、5月6日前,报送本党委(工委)及所属支部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计划电子版。
4、5月6日前,报送本党委(工委)所属基层党支部学习安排电子版。
5、5月10日前,将各支部营造氛围情况拍照后报送照片电子版。
6、重大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及时向区委组织部推荐报送。
7、每月10日前,报送本党委(工委)系统开展学习教育情况。
8、“七一”前后,各党委(工委)在省市报刊媒体上至少刊登一篇新闻稿件。
二、各街道、各部门直接报送的任务清单
除上述材料外,各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还要制定领导班子学习教育方案,5月3日前,以党委(党工委、党组)或支部名义,直接向区委组织部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