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导某高龄夫妇要离婚,男90岁,女86岁,他们虽都是二婚,但婚龄已达48年,男方原有5个子女,女方3个,婚后再没生子女。理由:女方祖上遗留一处房屋拆迁补偿71万巨款,由于女方年事已高,委托男方小儿子(由女方抚养成人)办理。得款后却转到自己名下,后又在其父子之间多次转拔,欲独吞这笔巨款,女方索要无果,只得诉经法院后经法院查实男方确有转移存款之嫌,已有26.8万不知道去向,需要追回。女方要离婚的意愿已决,不想再跟这样无情无义的人继续生活,使男方有人又想占有巨款(给自己子女)的事美梦破灭,男方为此啼哭不已,对男方这种情况试以七字成语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