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惠民政策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06年2月24日)
近年来,我市不断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管理规范、便民利民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据统计,2005年与2004年相比,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病人人均费用下降10.6%,就诊人次增长8.5%,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缓解。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政府主导,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
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性,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市委书记、市长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多次进行专题调研。市政府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成立由市长挂帅、政府部门及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连续两年作为为民办理的实事,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推动这项工作的落实。
(一)建立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制度。2005年,我市统一将原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实施的免疫接种、妇幼保健等适宜在社区开展的工作,包括计划生育部门承担的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移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按照费随事走的原则,建立了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补助制度。全市共投入2100万元,对社区常住人口按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同时,投入338万元,用于开展计划生育服务进社区工作。2005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免疫接种49万人次、儿童健康体检8万人次、产后访视1.3万人次、健康教育56万人次,分别比2004年增长10%、12%、16%、45%;同时,对122万人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新建家庭健康档案62万份。今年,市政府又增加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经费,将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元,以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