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政府职责 创新投入机制
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发展
合肥市人民政府
(2006年2月24日)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创新机制,整体推进。截至2005年12月,全市已建立10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75%以上的城区人口。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一是认真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问题,统一思想,制定政策。2005年3月,市政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召开了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会议,专题部署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任务,并专题组织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建设和发展报告会,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2005年5月,市政府印发了《合肥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考核办法》,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列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对各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并实行奖惩。同时,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将社区卫生服务作为评比内容之一纳入考评。
二是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创新投入方式,按照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核定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助。市政府明确规定,市、区两级政府都要建立专项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专项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市财政局、卫生局制定了《合肥市城市社区卫生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市、区两级财政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2005年,全市共投入800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为科学合理核定财政补助,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市进行了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有益尝试。《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明确规定,区级财政逐步实行按社区服务人口由本级财政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政策。《合肥市城市社区卫生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提出,区级社区卫生经费的拨付,由区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卫生部门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经费补助考核制度,按照社区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完成的质量拨款,将经费和任务挂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市瑶海区每年都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对机构的投入、人员的奖励挂钩,全面推行绩效工资,实行优劳优酬,拉开分配档次,提高业务骨干的待遇;对工作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社区卫生工作者,给予重奖。通过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在促进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也吸引了一定的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让广大居民得到了更多更好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目前,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约占全市总数的27%,居民对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知晓率、满意率较2004年均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