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韵致于意神外 书法应当重精神、重笔墨之外的韵致,更重要的一点是要在肆意畅情中得到线外之象。胡树群的书法对“肆意畅情”、“线外之象”都格外重视,并且作为自己书法之审美主调贯穿于始终。 曾经有书家和评论家们对先生的审美观点进行过剖析。如隐逸大书家燕乐天就认为其书法为“风樯阵马,沉雄痛快,一戈一点,得意外之韵,变化无穷,有翔龙舞凤之势”。如学者王根权认为:“树群先生收六朝翰墨于笔端,如乘骏马,进退自如”等。笔者顺着他们对胡树群的评价脉络追寻,感到先生之书法确是在随意之处见至味,挥运之时寓真情。先生希图运用出神入化的笔墨,构成如梦如幻之意象,以实现自己“出于意外”的审美理想。他曾拥有过一段漫长的学书法经历和一段久蕴的情思。他在楷书上用功最深,之后上追魏晋,旁涉它体,以求变化,使得线外之味奇崛而沉着,直率而深浑。先生追求韵致于意足神畅之外,又表现在其抒情方式上有别于他人,尤其是以“力”见“情”,以“沉”见“妙”。如他书诸葛亮的《出师表》,老辣纵横,沉着飞动,仪态万千,有沉着入木之味,醉酣淋漓之状。可谓浩然听其笔之所至,任凭情感自由流宕。先生在用笔上追求一个“活”字,力求做到挥洒之间要尽如我意。在这一点上,他比魏晋人,甚至比现时代的诸家都大大地向前迈了一步。他说:“书学就是人学,一幅字犹如一个优秀的人,筋、骨、皮、肉、脂、风韵俱全。”先生用笔上讲求的是一种灵动和自由。在书法的体势、结构上少有组织之痕,表现在他不论是他的榜书、跋尾、小楷还是手札,大体都出于自然,它能做到字与字之间互为引发,层层叠进,字字相随,有一种绝处逢生之气象,真正是一种来自心灵深处撼动人心的生命激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