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位于关中秦岭北麓的周至和眉县的交界处,虽属穷乡僻壤之地,但民风淳朴,古礼犹存,乡亲们操办红白喜事非常讲究礼节,既是在破四旧的文革年代,由于我们那里远离城镇也未出现礼崩乐坏。乡亲们固守传统礼教,无论大小事仍然亦步亦趋遵循礼仪,使得传统礼仪文化代代相传。
大哥订婚结婚均是按照传统礼仪习俗办的,至今我对大哥的婚事仍然记忆犹新。大哥生于解放前,到1961年已经18岁,初中毕业回乡劳动有两年了。眼看着大哥长成个大小伙子了,按照家乡习俗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因此父母亲就张罗给大哥说媳妇。父亲说婚姻大事非同儿戏,必须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古训。父亲请的媒人是邻村的表叔。表叔精明能干,为人处事诚实守信,在乡村说话办事很有威信。父亲选了个好日子托人捎话把表叔邀请到家里,母亲做了几个好菜款待,酒过三巡,父亲说明请意,表叔满口应承,说:自家娃的事保准说个“尊老爱幼、相夫教子”的好媳妇。父亲听了乐滋滋的,连连向表叔敬酒。表叔走时父亲给装了一条宝成牌香烟,母亲给装了10几个鸡蛋。